海口市进出口优惠政策

一、进口优惠政策

1.对199811以后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设备,凡符合《外商投资产业目录》鼓励类和限制乙类的项目,除《外商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》所列商品外,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。

2.对符合《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、产品和技术目录》的国内投资项目,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,除《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》所列商品外,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;

二、出口优惠政策

除国家规定必须征税的硅铁、锡砂外,外商投资企业、国内投资企业出口自产产品或利用内地原材料经实质性加工增值20%及以上的产品,免征出口关税。

 
主办单位:海口市旅游局